監督索引號53040003400400000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
2023年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九、其他公開信息
第二部分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七、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表
八、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九、部門項目績效目標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三、市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四、市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五、新增資產配置表
十六、上級補助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七、部門項目中期規劃預算表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
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簡稱市委政法委)是中共玉溪市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市委政法委員會在市委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帶頭依法依規辦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主要職責任務是:
1.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輪訓和政治督察制度。
2.貫徹黨中央以及省、市委決定,研究協調政法單位之間、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地方之間有關重大事項,統一政法單位思想和行動。
3.加強對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提出重大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市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改革等各項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協調指導政法單位和相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工作。
6.支持和監督政法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密切配合,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銜接和協作配合機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7.指導和推動政法單位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派員列席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
8.落實中央和市級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全面依法治市領導機構的決策部署,支持配合其辦事機構工作;指導政法單位加強政治安全研究、法治玉溪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建議和工作意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維護政治安全工作和執法司法相關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做好依法辦理、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等相關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委政法委機關機構設置涉及國家秘密,不屬于公開范圍。
(三)重點工作概述
我們將全面準確把握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認真落實省委“3815”戰略和市委六屆五次全會部署要求,自覺把政法工作擺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去謀劃和推進,嚴密防范敵對勢力向各領域滲透,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加強全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示范城市創建,以成功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合格城市為目標,以2023年社會治理基層基礎年為抓手,推動公安民警、司法干警警力下沉,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轉,持續開展政治督察和政治輪訓,持續開展“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優質高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玉溪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委編制2023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1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單位0個。截止2022年12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我委人員編制人數等內容涉及國家秘密,不屬于公開范圍。
離退休人員1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0人。
車輛編制1輛,實有車輛1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3年部門財務總收入1,412.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332.94萬元,政府性基金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8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
與上年對比2023年財務總收入增加236.8萬元,增長20.1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170.49萬元。2022年項目經費182.69萬元,2023年項目經費433.00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250.31萬元,增長137.0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人員發生變動,人員經費發生變動;二是機構調整,調整部分項目,項目資金作相應調整。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3年財政撥款收入1,332.9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332.94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00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332.94萬元(本級財力 1,332.94萬元,專項收入0.00萬元,執法辦案補助0.00萬元,收費成本補償0.00萬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成本補償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00萬元。
與上年對比2023年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70.49萬元,增長14.6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170.49萬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人員發生變動,人員經費發生變動;二是部門(科)室調整,2022年項目經費182.69萬元,2023年項目經費353.00萬元,調整部分項目,項目資金作相應調整。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3年部門預算總支出1412.94萬元(含單位資金80.00萬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 1,332.94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80.00萬元,增長6%,其中:基本支出979.94萬元,與上年對比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13.79萬元,增長1.40%,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人員經費發生變動;項目支出433.00萬元(含單位資金80.00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250.31萬元,增長137.01%。2023年資金變動情況:見義勇為專項工作經費增加6.00萬元、平安玉溪建設宣傳專項經費增加5.00萬元、增加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中心工作經費130.00萬元、新平縣未成年人幫撫教育補助經費30.00萬元、2023年玉溪市鐵路護路工作經費80.00萬元、平安建設經費增加14.17萬元;減少公益崗位生活補助經費1.15萬元、換屆選舉經費1.00萬元、涉煙違法犯罪協調經費7.31萬元、政治輪訓費5.40萬元。資金變動主要原因:部門(科室)調整,項目增加,調整部分項目,項目資金作相應調整。
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2013101行政運行559.7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工資和日常辦公等支出。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258.76萬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及單位項目經費支出。
2013150事業運行104.93萬元,主要用于所屬事業人員工資及辦公等支出。
2013699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180.00萬元(其中20.00萬元為待定項目,不宜公開),主要用于政法綜治維穩,市域社會治理等工作支出。
2080501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31.80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生活補助費及公用經費。
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72.2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
2101101行政單位醫療27.5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
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4.5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事業編制人員繳納的醫療保險。
2101103公務員醫療22.9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
210199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2.9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大病保險。
2210201住房公積金64.7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210203購房補貼2.5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市對下轉移支付項目為新平縣未成年人幫撫教育補助經費。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其他支出30.00萬元,主要用于我市轄區內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符合送學條件的應送盡送,做到教育幫扶全覆蓋,實現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雙下降”。積極助推把新平縣專門學校辦成全市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專門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錄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增強全市對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教育矯治能力,提高現有專門教育資源的利用率,促進新平縣專門學校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促進全市社會和諧穩定。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1個,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6.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8.31萬元,較上年減少0.50萬元,下降5.68%,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00萬元,較上年增加0.00萬元,增長0.00%,共計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減少原因是與上年對比,無變化。
(二)公務接待費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5.50萬元,較上年減少0.50萬元,下降8.33%,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為55次,共計接待550人次。
減少原因是認真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嚴格控制接待經費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2.81萬元,與上年一致。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較上年增加0.00萬元,增長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1萬元,較上年增加0.00萬元,增長0.00%。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2.81萬元。與上年對比一致,沒有增減變化,將進一步加強車輛維護保養管理工作,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重點項目為特殊困難群體司法救助專項經費和玉溪市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工作經費:
特殊困難群體司法救助專項經費: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玉溪市人民法院執行及其他涉法涉訴特殊困難群體救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玉辦發〔2009〕21號),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但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或者近親屬;國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為主要方式,以全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確定具體救助標準,一般在36個月的工資總額之內;生活特別困難的,應嚴格審核。接受國家司法救助的人員要做到案結事了、息訴息訪。辦案部門應當認真核實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提出是否給予救助和具體救助金額的意見,填寫《云南省國家司法救助資金備案審查表》。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經市領導小組審批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審批的救助金額撥付到政法部門發放。特殊情況可報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先發放。救助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辦案部門認真審查、從嚴掌握。救助金具體數額,要綜合考慮救助人員實際遭受的損害后果、有無過錯以及過錯大小、個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賠償義務人實際賠償情況等。救助金額不得超過法院依法應當判決的賠償數額。市國家司法救助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則。一是輔助性救助。二是屬地救助。三是及時救助。四是公平救助。
玉溪市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工作經費:根據省委政法委《關于開展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試點建設的通知》(云政法通〔2021〕21號),結合玉溪實際,建設玉溪市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初步計劃覆蓋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紅塔區、江川區、峨山縣,其他縣級管理中心建設計劃在二期工程中具體規劃實施)。牢牢把握推進平安云南建設的總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關于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決策部署,緊扣云南邊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把平安建設、市域社會治理作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圍繞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一體化實戰化運行、命案防控、市域社會治理“五治融合”等重點任務,不斷健全完善各項制度機制,帶動全市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整體提升。通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使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
特殊困難群體司法救助專項經費項目績效目標為:
數量指標:1.執行救助案件數大于等于8件;按照《玉溪市人民法院執行及其他涉法涉訴特殊困難群體救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玉辦發〔2009〕21號),市財政局根據預算撥付救助資金,市委政法委根據政法部門在實際工作中申報的需要救助的案件情況,集中進行審批。根據實際情況,2023年需撥付70.00萬元。2.信訪案件大于等于2件按照《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玉溪市財政局、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玉溪市人民檢察院、玉溪市公安局、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民政局關于印發玉溪市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玉政法〔2015〕28號文件)進行考核。3.司法救助政策的宣傳次數大于等于2次。4.工作安排會議及討論會議次數大于等于2次,推動涉法涉訴司法救助工作,提升救助效果。
質量指標:司法救助案件辦結率達95.00%以上,反映涉法涉訴司法案件救助辦結情況,根據《玉溪市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實施細則》(玉政法〔2015〕28號)規定,往年救助工作實際進行救助。
時效指標:1.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原則上都由案件管轄地負責救助。辦案機關應根據當事人申請及時提供救助,確保及早化解社會矛盾。在相應的時間內得到救助,通過救助達到息訴罷訪,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2.司法救助金發放及時率達到100.00%,救助金按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發放。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困難群眾生活狀況改善率達80.00%及對貧困上訪群眾救急救困達70.00%以上,市國家司法救助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則。接受國家司法救助的人員要做到案結事了、息訴息訪。
滿意度指標:被救助人員滿意度達95.00%,嚴格把握救助標準和條件,兼顧當事人實際情況和同類案件救助數額,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而引發新的矛盾。
玉溪市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工作經費項目績效目標為:
數量指標:1.設立玉溪市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1個,根據省委政法委《關于開展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試點建設的通知》(云政法通〔2021〕21號),結合實際,建設玉溪市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2.建設涉案車輛10000.00平方米停放區。3.建設5500.00平方米物品室內擺放區。
質量指標: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中心工程驗收合格率100.00%。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為,1.群眾對政法機關或政法隊伍的執法綜合滿意率達90.00%以上。2.社會層面穩定局面持續上升10.00%以上。
滿意度指標:1.群眾安全感綜合滿意度達90.00%以上,2.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管理規范,使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促進玉溪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在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市委政法委將按照績效管理有關規定加強績效管理,預計在年末以上指標均能得到實現。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預算: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行使單位職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內容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兩部分。
2.結余結轉:結余是指財政收入大于財政支出的部分。結轉是指當年支出預算已下達但未執行,需按原項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繼續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69.1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辦公、會議、差旅、培訓、車輛運行維護等開支,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99.34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30.23萬元,下降15.16%,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厲行節約和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機關運行成本。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資產總額533.6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27.83萬元,固定資產凈值217.23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萬元,無形資產288.54萬元,其他資產0.00萬元。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438.89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凈值增加147.41萬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萬元;處置車輛1輛,賬面原值38.00萬元(無償劃撥至機關事務管理局公車辦);報廢報損資產36項(無償移交玉溪二中使用),賬面原值20.02萬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萬元;資產使用收入0.00萬元,其中出租資產0平方米,資產出租收入0.00萬元。鑒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精準數據,需在完成2022年決算編制后才能匯總,此處公開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報)資產月報數。
附件: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3年部門預算表20230201113125086.xls
監督索引號530400034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