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動我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預防和打擊各類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社會風氣,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通告如下:
一、凡利用棋牌室、茶室、農家樂、出租房、集市、電子游戲機室等場所,以及利用互聯網、“六合彩” 、“撲克牌”等各種形式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的,依法予以嚴懲。
二、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三、以營利為目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或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或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均涉嫌賭博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者、主要參與者,或者利用棋牌室、茶室、電子游戲機室等從事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開辦者、經營者、獲利者,公安機關依法從嚴懲處,并函告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五、賭博違法犯罪活動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于賭資,依法予以收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違法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于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依法予以沒收。
六、為索取賭債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搶劫、傷害、綁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從嚴懲處。
七、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查處賭博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檢舉他人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通?h公安局
2019年10月18日